数字化助力法治副校长管理从“重聘”迈向“精管”

□张学炬

字数:1406 2025-09-24 版名:声音
  近日,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正式启动,要求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治副校长信息的填报与更新。这一举措标志着法治副校长的管理从以往的“重聘”向“精管”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当前,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实施困境可谓“知易行难”。这些由司法、公安等部门人员兼任的副校长,虽被赋予指导法治教育、参与校园治理的重任,却常因本职工作繁重而难以兼顾校方需求。更值得注意的是,其行政级别往往高于普通学校,这种权力位差使得学校在管理上陷入“不敢管、不能管、不便管”的尴尬境地。结果便是,法治副校长制度在部分学校异化为“挂牌仪式”,法治教育沦为“偶尔讲座”,发展建设变成“纸上谈兵”。这种制度空转不仅浪费行政资源,更损害了法治教育的严肃性与持续性。
  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为破解这一困境提供了技术可能。通过数字化手段记录履职情况、留存工作痕迹、公开评价结果,平台实质上构建了一套可视化监督体系。需要注意的是,技术手段永远只是辅助,若缺乏相应制度配套,便会沦为另一种形式的“数字官僚主义”——学校敷衍填报、单位消极应对,平台数据成为无人问津的“数字废墟”。真正激活法治副校长制度,需要构建多元协同的治理网络。
  首先,学校要敢于“真监督”,明确职责促落地。校方应制定清晰的法治副校长职责清单,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当学校能具体提出“每学期参与一次模拟法庭”“指导修订校园安全管理预案”等明确要求时,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才会从抽象走向具体。同时,学校的评价反馈需实事求是,既不必刻意美化,也不应刻意贬低,真正成为反映履职真实情况的“镜子”。
  其次,派遣单位需强化“真管理”,考核激励强约束。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表现应纳入其本职工作考核体系,与晋升评优直接挂钩。派遣单位需建立定期回访机制,不仅通过平台数据掌握情况,更要深入学校实地调研。对于履职不力者,应建立“召回—重派”机制;对于表现优秀者,则需给予相应激励。唯有派遣单位真正重视这一职责,法治副校长才会切实投入这份工作。
  最后,副校长本人要实现“真转型”,角色重塑显价值。从“挂名领导”转变为“法治导师”,需要法治副校长主动融入校园文化、了解教育规律、把握学生特点。优秀的法治副校长,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递者,更是法治精神的塑造者;不仅是校园安全的守护者,更是法治文化的建设者。这种角色转变,离不开高度的责任意识与专业能力。
  超越平台思维,我们还需探索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例如,能否建立法治副校长资源库,实现“按需分配”?能否开发标准化培训课程,提升其教育能力?能否构建区域协同机制,推动优秀法治副校长资源共享?这些问题的探索,将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优化”。
  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完善,不仅关乎校园法治生态的培育,更关乎青少年法治信仰的塑造。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治教育需从校园起步,法治精神要从娃娃抓起。让法治副校长真正成为校园法治建设的引领者,既需要用好技术手段,更要做好制度设计;既需强化外部监督,更要激发内生动力。唯有如此,“法治副校长”才不会只是光鲜的头衔,而能成为推动校园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让法治之光点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工作的最终目的并非“管理”本身,而是通过有效管理实现法治教育效果的最大化。当法治副校长真正发挥作用时,我们迎来的不仅是校园纠纷的减少,更是一代具有法治信仰的公民的成长——这才是法治副校长制度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