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学术诚信根基
□曲 征
字数:1162
2025-12-03
版名:声音
近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剑指抄袭剽窃、虚构数据、买卖论文等学术乱象,明确提出“压实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这不仅是对学术不端的“重拳出击”,更标志着我国科研诚信治理从“个案惩处”向“系统防控”的深层转变。(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长期以来,学术不端事件曝光后,舆论往往聚焦于涉事个人,科研单位常以“不知情”“已处理”为由淡化责任,甚至存在“隐瞒、迁就、包庇”等现象。这种“个人犯错、单位免责”的责任切割,导致学术不端治理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
此次专项整治直指要害,明确科研单位是学术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主动预防机制”,对隐瞒纵容行为“严肃处理”。这意味着科研单位不能再将诚信建设视为“附加任务”,而需将其嵌入科研管理全流程。从项目申报时的诚信承诺,到研究过程中的数据核查,再到论文发表前的原创性审查,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完整体系。
学术不端事件频发,表面是科研人员诚信缺失,深层则是评价体系“指挥棒”的偏差。当“论文数量”“影响因子”成为资源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选的核心指标,当“发论文=评职称=拿项目”的环境形成,部分科研人员难免陷入“为论文而论文”的功利陷阱,甚至铤而走险虚构数据、买卖论文。
专项整治提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本质上是对评价体系倒逼改革。科研单位需借此契机,重构评价维度,既要关注“发表了什么”,更要追问“研究价值是什么”;既要考察“成果数量”,更要评估“原创贡献”。例如,可将科研诚信记录与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直接挂钩,让“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对基础研究领域,适当放宽“短期出成果”的考核要求,鼓励“十年磨一剑”的原创探索。唯有打破“唯论文”的单一导向,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学术不端的生存土壤。
学术诚信治理绝非单一部门的“独角戏”,需多方主体“协同作战”。科技部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正是要构建“科技管理部门统筹、科研单位主责、期刊平台协同、社会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对科研单位而言,需将诚信教育纳入科研人员入职培训、年度考核,让“诚信是科研生命线”的理念入脑入心;对期刊平台而言,应严格执行同行评议制度,杜绝“虚构评审专家”“走过场评议”等乱象;对科技管理部门而言,需强化“常态化监测”,对撤稿论文高发单位“重点盯防”,形成“监管压力层层传导”的态势。更重要的是,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媒体对学术不端行为“吹哨”,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学术诚信是科研创新的基石,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刮骨疗毒”的震慑,更是“固本培元”的契机。唯有科研单位真正扛起主体责任,评价体系回归创新本质,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才能让学术研究摆脱功利化思维,回归“追求真理、造福社会”的初心,为科技强国建设筑牢诚信根基。
长期以来,学术不端事件曝光后,舆论往往聚焦于涉事个人,科研单位常以“不知情”“已处理”为由淡化责任,甚至存在“隐瞒、迁就、包庇”等现象。这种“个人犯错、单位免责”的责任切割,导致学术不端治理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
此次专项整治直指要害,明确科研单位是学术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主动预防机制”,对隐瞒纵容行为“严肃处理”。这意味着科研单位不能再将诚信建设视为“附加任务”,而需将其嵌入科研管理全流程。从项目申报时的诚信承诺,到研究过程中的数据核查,再到论文发表前的原创性审查,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完整体系。
学术不端事件频发,表面是科研人员诚信缺失,深层则是评价体系“指挥棒”的偏差。当“论文数量”“影响因子”成为资源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选的核心指标,当“发论文=评职称=拿项目”的环境形成,部分科研人员难免陷入“为论文而论文”的功利陷阱,甚至铤而走险虚构数据、买卖论文。
专项整治提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本质上是对评价体系倒逼改革。科研单位需借此契机,重构评价维度,既要关注“发表了什么”,更要追问“研究价值是什么”;既要考察“成果数量”,更要评估“原创贡献”。例如,可将科研诚信记录与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直接挂钩,让“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对基础研究领域,适当放宽“短期出成果”的考核要求,鼓励“十年磨一剑”的原创探索。唯有打破“唯论文”的单一导向,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学术不端的生存土壤。
学术诚信治理绝非单一部门的“独角戏”,需多方主体“协同作战”。科技部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正是要构建“科技管理部门统筹、科研单位主责、期刊平台协同、社会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对科研单位而言,需将诚信教育纳入科研人员入职培训、年度考核,让“诚信是科研生命线”的理念入脑入心;对期刊平台而言,应严格执行同行评议制度,杜绝“虚构评审专家”“走过场评议”等乱象;对科技管理部门而言,需强化“常态化监测”,对撤稿论文高发单位“重点盯防”,形成“监管压力层层传导”的态势。更重要的是,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媒体对学术不端行为“吹哨”,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
学术诚信是科研创新的基石,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刮骨疗毒”的震慑,更是“固本培元”的契机。唯有科研单位真正扛起主体责任,评价体系回归创新本质,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才能让学术研究摆脱功利化思维,回归“追求真理、造福社会”的初心,为科技强国建设筑牢诚信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