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十七部门: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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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刘思琦)据陕西网消息,近日,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三大核心权益,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体系,为全省困境儿童撑起坚实保护伞。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创新保障服务模式,推动基本生活保障从物质供给向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延伸,开展困境儿童“身心工程”试点。同时,优化保障申请流程,实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跨省通办”,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即可为符合条件儿童提供临时救助。
在医疗保障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对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参保实行“随缴随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门诊医疗费用保障,落实困境儿童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政策,形成多层次医疗费用减负体系。
在公共教育服务方面,《意见》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大力推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依法保障具备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为守护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意见》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监测,明确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每月至少联系、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困境儿童一次。同时,搭建家庭、学校、社区、专业医疗机构联动的转介通道,确保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能够及时得到诊断与专业治疗。
在监护责任落实方面,《意见》突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监护人加强对失管失教儿童的教育引导,提高家庭教育训诫制度、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的执行效能。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创新保障服务模式,推动基本生活保障从物质供给向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延伸,开展困境儿童“身心工程”试点。同时,优化保障申请流程,实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跨省通办”,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即可为符合条件儿童提供临时救助。
在医疗保障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对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参保实行“随缴随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门诊医疗费用保障,落实困境儿童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政策,形成多层次医疗费用减负体系。
在公共教育服务方面,《意见》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大力推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依法保障具备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为守护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意见》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监测,明确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每月至少联系、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困境儿童一次。同时,搭建家庭、学校、社区、专业医疗机构联动的转介通道,确保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能够及时得到诊断与专业治疗。
在监护责任落实方面,《意见》突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监护人加强对失管失教儿童的教育引导,提高家庭教育训诫制度、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的执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