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与校长权限职责的界定厘清
□刘建 杨守恩
字数:2844
2026-02-08
版名:理论
学校的领导体制是中小学校治理中的首要问题。自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来,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学校领导体制的改革探索,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已成为中小学校现代学校治理的根本制度。探讨并厘清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权限成为当前中小学校治理的关键议题,是《意见》在中小学校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石。
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
内涵与功用
领导是党组织的核心职能。《意见》明确了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教育方向,确保党的政策和方针在学校的贯彻落实。这表征了党组织是中小学校的领导核心,坚持政治与价值取向。一是构建中小学校发展愿景,确保中小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是构建中小学校育人愿景,履行“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三是引领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负责是校长的核心职能。可以从三个维度去把握校长权责内涵。一是校长负的“责”是什么。这可以从校长的职责定位上来进一步理解。首先,校长是学校发展的专业引领者,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要有政治力与向心力、学术力与引领力、权力与能力。其次,校长是学校行政的决策者,承担规划与推动学校发展的职责,享有治理学校的基本权力。最后,校长是学校社会关系的调控者,既要对外加强教育交流,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又要对内加强教育沟通,形成教育整体合力。二是校长对谁“负责”。首先,校长要对党组织负责,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集体决议。其次,校长对学生和家长负责。校长办学应始终站在学生立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三是校长怎样“负责”。学校行政系统具有科层制属性,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依托行政权力,也必须对决策结果负责。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价值功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建立,源于国家对教育体系的深化改革要求。它构建了中小学校现代学校治理制度,有助于提升中小学校治理效能,促进中小学校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现代化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一是强化中小学校育人使命。二是构建现代学校治理制度。三是拓展中小学校治理边界。
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
权限重叠和职责混淆
《意见》试行以来,党对中小学校教育的全面领导得到了加强。然而,在现实的中小学管理实践中,与“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相对应的如何领导、如何管理执行、业务如何分配、责权利如何统一,却始终萦绕着权限重叠和职责混淆的问题。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重视的问题,如角色定位认知偏差、党政权责边界不清、业务交叉影响效率、有效监督弱化缺失。
框定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
权限与职责
准确厘定和把握党组织与校长的权力边界,不能超越职权。首先,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坚决行使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权,对事关“方向、大局、决策、班子、队伍”等方面履行领导职责。党组织有权抓紧抓实抓对学校的重要工作,重要工作都要经党组会议决定。其次,党组会议决定的具体事务交由校长负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积极主动做好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因此校长负责是有实质内涵和权力边界的。校长在管执行、管落实、管微观、管日常等相应工作上,有权决断。从理论上讲,只要是党组会议决定的事,交给校长负责的工作校长可以完全负责,充分行使职权,不用再考虑党组织书记或其他成员的个人想法和意见,避免交叉扯皮,影响学校管理的专业性。最后,中小学校要坚持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学校教职员工有权参与民主决策和监督。学校在制定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方案时要重视师生的参与和监督,发挥好教职工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
清晰界定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职责范围,不能混淆重叠。首先,党组织书记是学校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的首要责任人,其职责一般概述为“主持学校党组织的全面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带领党组织班子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其次,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其职责一般概述为“主持学校行政的全面工作,坚持党组织的集体领导,确保学校党组织的集体决议得到贯彻执行”。校长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聚焦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运用校长办公会议,或适时提出需学校党组织审议的重要议题,或部署落实党组织有关决议,或研究处理微观层面的教育管理等工作。最后,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在清晰明了各自职责和权力行使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在分管领域内充分发挥职能,相互支持、协同工作,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避免职责越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中小学校既要防止党组织过度介入行政事务,避免党组织代替行政职能,又要避免校长忽视党组织的领导,过分强调个人负责,或者不服从党组织领导决策而独断专行。
强化推进党组织和校长的党政沟通协调,不能分离隔阂。首先,中小学校党政沟通协同机制中至为关键的一环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之间的沟通协调。《意见》也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有意识地定期进行沟通,可以每周或根据学校重要事项需要及时协商,确保思想上行动上协调一致。只有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意见一致,领导核心和管理核心一条心,才能有效支撑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规范执行。其次,要加强正副职以及副职之间的沟通协调。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始终带头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避免“一言堂”现象,对于学校重大问题坚持充分酝酿,听取各方意见,统一思想后再提交党组织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策。最后,要重视党员同志和党外教职员工的沟通协调,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只有强化全校范围内的沟通协调,才能将全校教职员工统一在党政领导的协同领导负责中,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群策群力。
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民主考评体系,不能独断专权。评价具有导向功能。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民主考评体系,以确保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得到有效实施。这种考评体系必须综合考量定性和定量分析,融合主观和客观的评价维度,并通过内部和外部多元评价途径来确保全面性和公正性。
随着教育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校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将日益复杂,权责分明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将为应对挑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仅是对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权限与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和重要的领导艺术,更是对学校管理层的一种期待。这需要他们不仅具备深厚的教育情怀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更需要他们提升个人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相互理解,互相包容,增强宏观视野和大局意识,从学校发展的战略格局和高度出发,作出正确的决策,处理好各种关系,协调好各种矛盾,以保证学校能够更加灵活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实现学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据《中国教育学刊》2025年第3期,有删节)
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
内涵与功用
领导是党组织的核心职能。《意见》明确了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教育方向,确保党的政策和方针在学校的贯彻落实。这表征了党组织是中小学校的领导核心,坚持政治与价值取向。一是构建中小学校发展愿景,确保中小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是构建中小学校育人愿景,履行“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三是引领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负责是校长的核心职能。可以从三个维度去把握校长权责内涵。一是校长负的“责”是什么。这可以从校长的职责定位上来进一步理解。首先,校长是学校发展的专业引领者,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要有政治力与向心力、学术力与引领力、权力与能力。其次,校长是学校行政的决策者,承担规划与推动学校发展的职责,享有治理学校的基本权力。最后,校长是学校社会关系的调控者,既要对外加强教育交流,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又要对内加强教育沟通,形成教育整体合力。二是校长对谁“负责”。首先,校长要对党组织负责,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集体决议。其次,校长对学生和家长负责。校长办学应始终站在学生立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三是校长怎样“负责”。学校行政系统具有科层制属性,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依托行政权力,也必须对决策结果负责。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价值功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建立,源于国家对教育体系的深化改革要求。它构建了中小学校现代学校治理制度,有助于提升中小学校治理效能,促进中小学校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现代化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一是强化中小学校育人使命。二是构建现代学校治理制度。三是拓展中小学校治理边界。
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
权限重叠和职责混淆
《意见》试行以来,党对中小学校教育的全面领导得到了加强。然而,在现实的中小学管理实践中,与“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相对应的如何领导、如何管理执行、业务如何分配、责权利如何统一,却始终萦绕着权限重叠和职责混淆的问题。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重视的问题,如角色定位认知偏差、党政权责边界不清、业务交叉影响效率、有效监督弱化缺失。
框定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
权限与职责
准确厘定和把握党组织与校长的权力边界,不能超越职权。首先,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坚决行使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权,对事关“方向、大局、决策、班子、队伍”等方面履行领导职责。党组织有权抓紧抓实抓对学校的重要工作,重要工作都要经党组会议决定。其次,党组会议决定的具体事务交由校长负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积极主动做好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因此校长负责是有实质内涵和权力边界的。校长在管执行、管落实、管微观、管日常等相应工作上,有权决断。从理论上讲,只要是党组会议决定的事,交给校长负责的工作校长可以完全负责,充分行使职权,不用再考虑党组织书记或其他成员的个人想法和意见,避免交叉扯皮,影响学校管理的专业性。最后,中小学校要坚持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学校教职员工有权参与民主决策和监督。学校在制定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方案时要重视师生的参与和监督,发挥好教职工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
清晰界定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职责范围,不能混淆重叠。首先,党组织书记是学校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的首要责任人,其职责一般概述为“主持学校党组织的全面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带领党组织班子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其次,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其职责一般概述为“主持学校行政的全面工作,坚持党组织的集体领导,确保学校党组织的集体决议得到贯彻执行”。校长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聚焦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运用校长办公会议,或适时提出需学校党组织审议的重要议题,或部署落实党组织有关决议,或研究处理微观层面的教育管理等工作。最后,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在清晰明了各自职责和权力行使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在分管领域内充分发挥职能,相互支持、协同工作,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避免职责越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中小学校既要防止党组织过度介入行政事务,避免党组织代替行政职能,又要避免校长忽视党组织的领导,过分强调个人负责,或者不服从党组织领导决策而独断专行。
强化推进党组织和校长的党政沟通协调,不能分离隔阂。首先,中小学校党政沟通协同机制中至为关键的一环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之间的沟通协调。《意见》也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有意识地定期进行沟通,可以每周或根据学校重要事项需要及时协商,确保思想上行动上协调一致。只有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意见一致,领导核心和管理核心一条心,才能有效支撑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规范执行。其次,要加强正副职以及副职之间的沟通协调。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始终带头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避免“一言堂”现象,对于学校重大问题坚持充分酝酿,听取各方意见,统一思想后再提交党组织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策。最后,要重视党员同志和党外教职员工的沟通协调,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只有强化全校范围内的沟通协调,才能将全校教职员工统一在党政领导的协同领导负责中,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群策群力。
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民主考评体系,不能独断专权。评价具有导向功能。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民主考评体系,以确保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得到有效实施。这种考评体系必须综合考量定性和定量分析,融合主观和客观的评价维度,并通过内部和外部多元评价途径来确保全面性和公正性。
随着教育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校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将日益复杂,权责分明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将为应对挑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仅是对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权限与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和重要的领导艺术,更是对学校管理层的一种期待。这需要他们不仅具备深厚的教育情怀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更需要他们提升个人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相互理解,互相包容,增强宏观视野和大局意识,从学校发展的战略格局和高度出发,作出正确的决策,处理好各种关系,协调好各种矛盾,以保证学校能够更加灵活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实现学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据《中国教育学刊》2025年第3期,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