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部署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字数:742
2026-05-13
版名:新闻
本报讯(记者 聂蕾)为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要求,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全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聚焦入学保障、秩序规范、群体帮扶、管理优化等关键环节,全方位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筑牢教育公平底线。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全面落实入学主体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同时结合人口变化等因素精准研判学位供需,提前化解热点区域学位缺口问题。持续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依托省级线上平台实现招生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同步设立线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便捷入学服务,切实减轻家长办事负担。
在规范招生秩序方面,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学区并保持相对稳定;普通高中严控招生范围,除指定航空学校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公民同招”,民办校超计划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全力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针对特殊群体入学,专项行动明确要全面落实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入学政策,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等群体平等入学权利,落实国家规定教育优待政策,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推行多孩家庭“长幼随学”便民服务,彰显教育温度。
同时,将从严优化招生管理,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推进均衡分班全程公开;严查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人籍分离、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斩断招生违规利益链条。
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各地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省教育厅将开展专项督查,对招生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全力营造清朗、公平、有序的中小学招生环境。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全面落实入学主体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同时结合人口变化等因素精准研判学位供需,提前化解热点区域学位缺口问题。持续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依托省级线上平台实现招生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同步设立线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便捷入学服务,切实减轻家长办事负担。
在规范招生秩序方面,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学区并保持相对稳定;普通高中严控招生范围,除指定航空学校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公民同招”,民办校超计划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全力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
针对特殊群体入学,专项行动明确要全面落实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入学政策,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等群体平等入学权利,落实国家规定教育优待政策,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推行多孩家庭“长幼随学”便民服务,彰显教育温度。
同时,将从严优化招生管理,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推进均衡分班全程公开;严查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人籍分离、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斩断招生违规利益链条。
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各地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省教育厅将开展专项督查,对招生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全力营造清朗、公平、有序的中小学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