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高阶思维培养的表现性评价设计

□鲁佩成

字数:3055 2026-05-24 版名:理论
  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程改革需要评价方式的变革。探索能够科学、综合地反映核心素养学习成果,特别是能够反映高阶思维以及在真实情境中有效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型评价模式,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标准化纸笔测试主要侧重评估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其局限性在核心素养时代愈发凸显。而表现性评价能够更为有效地检测学生的认知、推理能力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作为一种针对高阶学习目标、围绕真实情境中复杂问题解决的评价方式,表现性评价聚焦认知能力与情感态度,兼顾学习过程与结果。其核心在于设计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以引发学生的相应表现。这些任务通常不设唯一标准答案,而是依据预先制定的评分规则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判。表现性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最终结果,还注重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表现和策略运用。预先制定的评分规则对于表现性评价来说至关重要,它能为评价者提供判断学生表现的标准框架,并帮助学生理解评价的期望。
  高阶思维是创新型人才的核心要素,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世纪核心素养框架中占据重要地位。高阶思维既内化于具体的学科学习活动之中,也体现在学科关键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塑造上,通常在处理复杂任务的过程中得以显现。因此,在培养高阶思维时,目标设定应体现复杂性和层次性,强调知识的建构与协作探究,最终的学习成果应具备综合性、创造性和开放性。对高阶思维的评价应着重关注批判性思维、推理与决策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创造性思维等要素。综上所述,表现性评价与高阶思维的特征及其在学习活动中的表现高度契合,是评估高阶思维的适宜方法。
   核心素养视域下指向高阶思维培养的表现性评价设计
  明确核心素养视域下的高阶思维指标。科学学科的高阶思维是指融合了科学学科的核心特征与教育价值,能体现科学思维方式和关键技能的高级认知活动,涵盖模型建构、推理论证、创新思维等要素。其依赖观察、假设、实验、推理、分析、归纳、演绎等科学方法,以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为核心。根据陈红君等人提出的高阶思维能力结构模型,结合科学思维的具体特征,可以从科学核心素养中萃取问题解决能力、科学探究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迁移创造能力这四个指标。问题解决能力强调从多个视角提出科学问题,建立复杂实际问题的科学模型,运用科学观念加以分析推理。科学探究能力注重基于科学问题提出假设,设计新颖的探究方案,灵活选用器材与数据,采用多元方法分析规律,并结合已有科学知识形成合理解释,同时反思探究过程与结果。批判性思维能力要求基于证据的可靠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慎评估,并从多个视角检验结论的严谨性与合理性。迁移创造能力则强调运用科学知识准确解释自然现象,并重构新观点或新方案。这些指标涵盖了科学观念指导下的现象解析、探究实践驱动的方案设计、科学思维主导的证据评估、态度责任引领的认知升级以及跨素养整合的知识创新,建立了“理解—创新—反思”的素养发展路径,能推动学生实现从基础认知向解释性推理、实践性智慧、社会性创新的跨越。
  设定准确的表现性评价目标。明确科学学科高阶思维指标体系后,可基于科学课程标准,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体现的高阶思维特征,设定准确的表现性评价目标。为了准确设定表现性评价目标,教师应基于课程内容包含的高阶思维要素,明确学生运用哪些科学方法,经历怎样的学习过程,获得何种学习成果,才能实现高阶思维的提升。
  设计适用的表现性评价任务。表现性评价任务设计的关键在于创设真实情境或模拟真实情境,以激发学生的兴趣,提升其参与程度。任务应具备适当的挑战性,既不能过于简单,以免学生缺乏思考和探索的动力,也不能过于复杂,以免学生无从下手。此外,任务设计应明确指向表现性评价目标,以有效评估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设计表现性评价任务时,应注重引导学生参与高阶认知过程。首先,教师需基于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已有经验,思考有助于实现目标的学习活动,明确任务类别。例如,针对科学探究类内容可设计实验设计、模拟实验等任务,针对科学应用类内容可设计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等任务。其次,分析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需经历的高阶思维过程,如提出科学问题、设计实验方案、进行数据分析、总结归纳实验结果、反思和评价、表达和分享等,并据此建构能促进高阶思维发展的评价任务。最后,根据任务内容,明确任务规则和预期成果,并提供适当的任务支架和指导。例如,在进行工程设计任务时,可以提供设计工具和模板;在进行数据分析任务时,可以提供数据处理软件和操作指南。
  制定合理的表现性评价规则。表现性评价规则的制定需遵循三个关键要点。第一,应具有教育意义,能够引领学生进行自我管理式的学习,激励他们自主反思,促进其持续进步与成长。第二,应具备区分清晰的表现水平,使学生清楚理解各评分标准的具体要求和期望。第三,应涵盖表现性目标所指向的高阶思维,与目标保持高度一致。值得注意的是,评价规则的设计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在实施中不断调整完善。教师应参照学习活动中的高阶思维过程,根据任务内容,为每个评价维度设定具体指标;使评价内容聚焦高阶思维过程,突出其可观测性;通过收集反馈、分析数据、反思评价有效性,逐步优化评价规则,以实现更高质量的表现性评价,促进教学与评价的良性循环。
   启示与建议
  表现性评价在课堂教学中具有多重优势。一是能增强学习目标的清晰度。真实的表现性评价任务使学习目标更加具体和可操作,学生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需要完成的任务及所要达到的标准,从而增强学习过程的可见性,促进学生自我评估和反思,最终提升学习效果。二是能及时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课程的目标不应局限于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还要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性评价将学生置于真实的任务情境中,要求其完成一系列复杂的任务并产出可量化的最终成果,能深入考查学生在实际操作中运用知识与技能的综合水平。三是能促进知识与技能的深度整合。理想的表现性评价不仅具备评价功能,还兼具教学价值,超越了传统评价工具的局限性,成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手段。复杂且长期的任务通常涉及多个认知维度与多种不同技能,尤其能够体现知识与技能的深度整合。表现性评价正是通过设计此类综合性任务,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评估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运用知识与技能综合解决问题的表现,推动实现更为有效的深度教学。
  表现性评价应超越形式,聚焦思维本质。教师在设计或实施表现性评价时,不应仅凭其形式或某方面特征来判断其是否有效。表现性评价的初衷在于判断学生是否拥有发展核心素养所需的高阶思维。因此,教师必须深入理解高质量评价的标准,防止评价流于形式,从而真正推动高阶思维的发展与核心素养的落地。在实施过程中,教师可依据问题解决、科学探究等指标的具体评价量规,将学生思维水平可视化,使评价超越分数,成为精准的诊断工具,以便学生清晰地看到当前思维水平与下一进阶水平之间的差距。这种基于细化标准的精准反馈能够引导学生进行针对性反思与自我修正,以便他们依据规则的描述,制定改进思维过程的具体策略。由此,评价便从传统意义上的学习终点,转变为促进思维迭代、支持素养持续发展的新起点。
  落实核心素养视域下的“教—学—评”一体化。核心素养视域下的表现性评价致力于使学生的学习机会最大化,既涵盖让学生获取有意义的知识和技能,也包括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深度理解并将所学应用于新的真实情境中。因此,评价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人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落实“核心素养—课程标准—单元设计—教学评价”一体化,将表现性评价有机融入课程设计与教学实践。
  (据《中小学科学教育》2026年第2期,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