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中小学研学新规

严禁“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

字数:620 2026-05-27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肖卫香)据海口网消息,近日,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印发《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九条措施》,推动研学活动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根据要求,学校是研学活动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须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纪检人员、家长代表共同组成的管理组织,全程负责方案制定、机构选择、课程建设及安全经费管理等。
  研学计划应避开旅游高峰,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开展。活动须契合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小学阶段以区情市情、乡土乡情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主要依托省、市教育部门认定的研学基地。
  课程品质方面,严禁“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的单纯游乐场所,不得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培训或军训。鼓励学校与研学基地共同开发校本课程。机构遴选须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信息,严格组织并公示结果。
  活动开展前10天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不得随意变更时间、路线、地点及收费标准。研学须遵循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不得与学生评价、升学、毕业挂钩。不参加的学生由学校妥善安排在校学习生活。
  经费管理坚持公益普惠,费用明细包含食宿、交通、课程、保险等,不得巧立名目额外收费,严禁奢华行、豪华行。对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实行费用减免。
  安全保障方面,校长为活动第一责任人,须安排校级领导带队,配齐安全员、校医,提前勘察路线、审核车辆、选择合规食宿场所,为全体师生购买保险。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师生暂停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