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实行“省来县去”定向培养
字数:714
2026-06-17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娄恒 刘高雅)据大河网消息,日前,河南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将实行“省来县去”的招生政策,即面向全省招生、提前批录取、定向县(市、区)就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享受由省财政承担的“两免一补”(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政策。
在培养环节上,《办法》明确,培养高校、定向县(市、区)将以“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为目标,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与高校协同育人机制。课程体系将突出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融入教学全过程,注重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数字素养、多学科教学能力、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等核心素养。
根据《办法》,在培养方式上,实行“双导师”制度,安排中小学名师、高校高水平教师共同授课,并落实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制度,切实提升公费师范生的实践能力。
在履约方面,《办法》规定,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县(市、区)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其中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至少1年。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定向县(市、区)内所属学校间流动,不得到定向县(市、区)之外从教,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被招录(聘用)为其他公务人员。
为激励公费师范生长期安心从教,《办法》鼓励其在服务期内提升学历。各地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扎根乡村的公费师范生。积极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长期从教的优秀公费师范生出资奖励。
《办法》明确,河南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费师范生培养、任教期间成绩突出的培养高校、定向县(市、区)选树典型、褒扬激励、总结推广经验,并给予政策倾斜。
在培养环节上,《办法》明确,培养高校、定向县(市、区)将以“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为目标,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与高校协同育人机制。课程体系将突出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融入教学全过程,注重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数字素养、多学科教学能力、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等核心素养。
根据《办法》,在培养方式上,实行“双导师”制度,安排中小学名师、高校高水平教师共同授课,并落实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制度,切实提升公费师范生的实践能力。
在履约方面,《办法》规定,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县(市、区)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其中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至少1年。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定向县(市、区)内所属学校间流动,不得到定向县(市、区)之外从教,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被招录(聘用)为其他公务人员。
为激励公费师范生长期安心从教,《办法》鼓励其在服务期内提升学历。各地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扎根乡村的公费师范生。积极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长期从教的优秀公费师范生出资奖励。
《办法》明确,河南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费师范生培养、任教期间成绩突出的培养高校、定向县(市、区)选树典型、褒扬激励、总结推广经验,并给予政策倾斜。